海南宝通实业公司食堂食材配送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海南宝通实业公司食堂食材配送项目(招标代理编号:HNZT2026-087),已由海南宝通实业公司批准,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海南宝通实业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海南政通招投标有限公司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海南宝通实业公司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2.2 预算金额:¥4000000.00(人民币肆佰万元整)。
2.4 最高限价:¥4000000.00(人民币肆佰万元整),以实际结算金额为准。
2.3 服务地点:海口市滨海大道160号招标人食堂,或招标人指定地点。
2.4 服务期:合同期限为贰年。
2.5 招标内容:海南宝通实业公司食堂食材配送项目。具体要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2.6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7 标段情况:不分包。
3.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①投标人若为企业法人:提供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以上均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3.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5年度完整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或2026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财务报表(至少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3.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加盖公章)。
3.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6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和缴纳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企业注册时间不足的,按实际应缴纳情况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不能提供的应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投标人是零报税的,须提供税务部门盖章的纳税申报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依法免税或无需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5 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3年内(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从注册时间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加盖公章)。
3.6 供应商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提供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标截止日内网页截图加盖公章;未提供或提供内容不准确的,以招标代理机构在评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7 投标人具备有效期内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8 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声明函加盖公章)。
3.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2026年5月13日至2026年5月19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工作日,下同),持法定代表人证明或其授权委托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报名材料均加盖公章。向招标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线上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 投标人携带报名材料到代理公司完成本项目的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购买。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下同)为2026年6月2日14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海口市蓝天路42号永安第一家私广场三楼,投标文件递交对象为招标代理机构。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本次招标项目开标将于上述递交投标文件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海口市蓝天路42号永安第一家私广场三楼进行,欢迎各投标人代表准时参加开标会议。
6.发布公告的媒介
6.1 本次招标公告在海南省政府采购行业协会(https://www.hnzfcgxh.com/)发布。
6.2 除上述媒介之外我公司不会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体上发布该项目公告,对于非法转载、篡改招标信息内容的组织或个人,我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6.3 请各投标人提高警惕,不要向其他组织、个人支付相关款项,避免上当受骗。投标人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我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南宝通实业公司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0898-66578708
招标代理机构:海南政通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海口市蓝天路42号永安第一家私广场三楼
联系人:钟工
电话:0898-685926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