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平湖市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机关食堂餐饮服务项目的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2026-07-24 14:38:18 admin

受 采购单位 委托现就平湖市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机关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进行磋商采购,欢迎提供本项目服务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 项目编号 : 银建(平)采磋 202 6-36

二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三 、 采购内容及数量

标项

采购内容

预算价(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备注

1

平湖市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机关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52

52

负责食堂日常的运营、管理、清洁等工作, 具体详见项目需 求 。

四 、 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之供应商资格规定;

(二)符合浙财采监【 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 , 且未被 “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三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四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五 、公告时间、 采购 文件依法获取方式等

(一)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 二 )公告发布网站:平湖市小额公共资源(要素资源)交易网 ( https://phxptztb.pinghu.gov.cn:8110/ping/home) 。

( 三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 202 6 年 7 月 24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 四 )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等所有相关文件均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下载地址:平湖市小额公共资源(要素资源)交易网( https://phxptztb.pinghu.gov.cn:8110/ping/home)。

六 、磋商保证金: 本项目不设置

七 、 响应 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 一 ) 响应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 6 年 8 月 4 日 14 时 30 分 前 。

( 二 )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三 )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 将电子交易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湖市综合采购服务平台(平易招) https://www.phpyz.com/tradding/login。交易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电子交易文件上传的,视为未递交。 投标地点:网上不见面开标(平湖市综合采购服务平台(平易招)https://www.phpyz.com/tradding/login) ;

八、 投标注意事项

(一)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 二 ) 本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未办理 CA 锁的投标人请参照企业注册流程到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jxszwsjb.jiaxing.gov.cn/phmain/)办理。 未在平湖市 综合采购服务 平台 ( 平易招 ) 注册的投标人请按照平湖市 综合采购服务 平台 ( 平易招 ) 系统 登录界面《 企业注册 》办理,如有疑问可与杭州品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联系咨询,联系人王工,联系电话: 17773420435,注册网站平湖市小额公共资源(要素资源)交易网 https://phxptztb.pinghu.gov.cn:8110/ping/home 国资综合采购服务平台(平易招) ;注册成功后需登入平台并下载附件。

九 、质疑

(一)供应商质疑

( 1 ) 供应商如认为招标文件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获 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 起 1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且必须在开标前提出并告知代理机构,逾期不予受理。

( 2 )供应商如认为采购过程中和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或者于中标(成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3 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

( 3 )供应商提交的质疑书需一式三份,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质疑书至少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电话以及被质疑人名称及联系方式;②被质疑采购项目名称、编号及采购内容;③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依据;④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明材料;⑤提出质疑的日期。

( 4 )招标采购单位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 7 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与质疑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当事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二)质疑受理地点: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平湖分公司(平湖市当湖街道漕兑路13号(总商会大厦D幢22楼));联系人:蒋女士 ;联系电话:0573-85272555。

十、联系方式

( 一 ) 采购人名称: 平湖市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机关食堂

联系人: 刘 先生   联系电话: 0573-85621096

联系 地址 : 平湖市当湖街道 胜利路1号胜利广场1幢1单 元

(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联系人: 俞 女士     联系电话:0573-85272555     传真:0573-85272555

质疑 联系人: 蒋 女士     联系电话:0573-85272555

联系 地址:平湖市当湖街道漕兑路 13号(总商会大厦D幢22楼)


发布日期:2026年7月24日

地址

南京江北新区丽景路2号软件园研发大厦A座8楼(整层)

邮箱

maxun@leniucn.com

电话

025-85303775(177495016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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