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阿克苏市税务局2026年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简易磋商公告

2026-07-30 15:39:31 admin

 国家税务总局阿克苏市税务局2026年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简易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阿克苏市税务局2026年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阿克苏市采荷路1号云山悦府12号楼2单元202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8月5日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GFW-20260723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阿克苏市税务局2026年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简易磋商

预算金额(元):536000.00元

最高限价(元):536000.00元

采购需求:

数量:1 

预算金额(元):536000.00元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将职工食堂劳务整体外包给具备专业资质的餐饮管理公司。服务团队须不少于7人,全面负责食堂日常运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食品加工与烹饪、环境卫生维护、餐具清洗与消毒、食品留样管理、食品安全与生产安全防护等。供应商须统一提供并承担厨师帽、工作服及防滑胶鞋的采购与更换费用;食材、厨房设备及烹饪设施等固定资产及耗材采购费用不在此项服务范围内。(具体服务内容详见《简易磋商文件》)

合同履约期限:一年(2026年8月8日至2027年8月7日)。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实施办法》(新财规〔2021〕6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20〕18号);

4.《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20〕9号),投标产品遵照《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20〕19号)相关规定执行。

6.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有效经年检的营业执照原件:

(1)若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营业执照;

(2)若供应商是事业单位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若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应提供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4)若供应商是自然人应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出具2025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企业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企业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3.提供近期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

(1)出具2026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的完税证明;

(2)若供应商成立时间不足三个月的,应出具自成立以来的完税证明;

(3)若供应商某月税收为零申报,须提供当月加盖税务局公章的无欠税证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4.提供近期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

(1)出具2026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2)若供应商成立时间不足三个月的,应出具自成立以来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

(3)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也需要按此项规定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

(4)如供应商的社会保险为委托第三方代缴,还需同时提供供应商与第三方服务机构签署的服务合同(合同中应明确写明第三方为供应商代缴其社会保险)加盖单位公章;

5.法定代表人参加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参加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

6.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7.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按磋商文件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注:以上资料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携带的资料不齐全,不予获取采购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7月31日至2026年8月4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阿克苏市采荷路1号云山悦府12号楼2单元202室 

方式:资格证明文件审核成功后获取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8月5日11:00(北京时间)

地点:阿克苏市采荷路1号云山悦府12号楼2单元202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6年8月5日11:00(北京时间)

地点:阿克苏市采荷路1号云山悦府12号楼2单元20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本公告在国家税务总局阿克苏地区税务局门户网站发布;  

(二)请供应商随时关注本项目的变更、答疑、澄清等文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人信息

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阿克苏市税务局

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北京西路5号

联系方式:0997-2283655

(二)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新疆疆跃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阿克苏市采荷路1号云山悦府12号楼2单元202室

联系方式:13369873111

(三)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润利

电话:13369873111

(四)项目监督、投诉处理联系方式

监督人:国家税务总局阿克苏市税务局党委纪检组

联系人:潘战海

联系电话:0997-2283627

投诉接收人:国家税务总局阿克苏市税务局党委纪检组

联系人:潘战海

联系电话:0997-2283627

地址

南京江北新区丽景路2号软件园研发大厦A座8楼(整层)

邮箱

maxun@leniucn.com

电话

025-85303775(17749501697)

首页
新闻
产品
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