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泉州分公司2026-2028年本部及培训中心食堂食材配送服务供应商库集中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受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委托,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中国人寿泉州分公司2026-2028年本部及培训中心食堂食材配送服务供应商库集中采购项目进行国内框架协议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
1、项目名称:中国人寿泉州分公司2026-2028年本部及培训中心食堂食材配送服务供应商库集中采购项目
2、招标代理项目编号:FJSXZB2026117
中国人寿集中采购管理系统编号:J13505001260580
3、招标内容一览表:
(1)采购预算:460万元(含增值税),招标人不保证食材配送供应商采购金额,具体以供应商签订的合同和实际发生的金额为准。
(2)服务期限:2年(起止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3)服务地点:详见招标内容及要求。
(3)招标项目:
项目名称 | 服务期限 | 预算金额 |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 简要技术要求 | 投标保证金 |
中国人寿泉州分公司2026-2028年本部及培训中心食堂食材配送服务供应商库集中采购项目 | 2年(起止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 460万元 | 采用折扣的方式进行,折扣最高投标限价为90% |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 3万元 |
招标人不保证食材配送供应商采购金额,具体以供应商签订的合同和实际发生的金额为准。
4、招标范围和内容:详见招标内容一览表。
5、投标人资格标准:
合格投标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投标人的投标:
5.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注: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能力响应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货物及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5.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注:投标人应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完整有效的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若有)及其附注(若有)、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和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或者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行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若投标人提供注明“复印件无效”或“复印无效”的证明材料或资料,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可提供复印件(含扫描件),但同时应准备好原件备查(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原件核查的,将按不利于投标人进行评审)。
5.3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注:投标人应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5.4投标人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注: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注解:①依法缴纳税收: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不含投标截止当月)依法缴税的证明材料;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投标人,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要求。②社会保障资金: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不含投标截止当月)缴纳社会保险费证明;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要求。③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5.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注:提供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6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注:投标人应提供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查询结果以评委会审定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中标人转包、分包。
注:投标人应提供非联合体投标,不转包、分包的承诺函。
5.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注: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承诺函。
5.9投标人应具备以下特定资格要求:须持有合法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注:投标人须提供证书复印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如因国家政策调整,国家有关行政部门有颁发新的食品方面许可证书的,应从其规定,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根据新规提供相应有效证件并做出书面说明(或提供证明材料),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6、报名
6.1报名期限: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8月21日起至2026年8月28日止(每天上午8:30到12:00,下午14:30到17:30,北京时间,法定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进行报名。
6.2报名期限内,投标人按第7条款要求办理手续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文件时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授权函(格式自拟,至少包含单位名称、授权代表姓名、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中国人寿集中采购平台注册及报名流程:
首次参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先完成中国人寿集中采购平台(https://cpmsx.e-chinalife.com:8067/ocps/anncmnt-web/webfile/index.html)供应商注册并注册成功(相关程序及说明详见门户网站【帮助中心】-【注册指南】)。未在中国人寿集中采购平台进行注册,将无法进行后续投标。若潜在投标人已完成注册的,无需重复注册。
报名流程:注册完成后,登录中国人寿集中采购平台,进入【采购过程】-【我要参与】页面,选择需要报名的项目,点击【报名】进入报名页面,填写相关信息(带*号为必填项),下载《供应商声明书》和《报名表》后加盖公章并上传,点击【报名】-【确定】后,提交招标人审核,审批通过后即在中国人寿集中采购平台报名成功。如未在中国人寿集中采购平台注册成功及报名成功的供应商视为报名无效。
系统联系人及电话:陈工:0591-87092786。
7.2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流程【需完成“7.1中国人寿集中采购平台完成注册和报名”后才可以获取】,如未在中国人寿集中采购平台注册成功及报名成功的供应商视为报名无效。购买招标文件流程如下:
(1)到现场获取招标文件的,可派员至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街道湖东路79号福建外运大厦七层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办公区)办理手续,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报名函。
(2)通过邮箱形式获取文件,需将加盖公章的授权函扫描清晰后发邮件至工作人员邮箱(fjsxzb@163.com,邮件发出后应及时联系招标代理机构人员予以告知)。招标代理机构核实后即将采购文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给投标人。
7.3招标文件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下列网站 上发布。
金采网(http://www.cfcpn.com/)、招标网(https:///public/2020/html/login.html?url=/info/fbxx/fbgg)、中国人寿集中采购平台(https://cpmsx.e-chinalife.com:8067/ocps/anncmnt-web/webfile/index.html),请投标人自行关注。
9、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9月14日09:00: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街道湖东路79号福建外运大厦七层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逾期送达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0、开标时间及地点:2026年9月14日09:00:00(北京时间),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街道湖东路79号福建外运大厦七层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1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提问截止时间及地址:2026年9月4日17:30(北京时间),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街道湖东路79号福建外运大厦七层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办公区)。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
地址:福州市五四路233号保险大厦6层
联系人:陈先生、高女士
联系方法:0591-87092786、0591-87092146
监督部门: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风险管理部/合规管理部
监督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591-87092650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街道湖东路79号福建外运大厦七层;
联系人:郑淑明、彭哲卿、蓝斌、陈专、王欣;
联系电话:0591-83508520分机号8633;
报名获取招标文件联系电话:小余0591-83508520分机号8700
缴交及退还投标保证金、代理服务费联系人:财务
电话:0591-83508520
电子邮箱:fjsxzb@163.com
报名获取招标文件、缴纳投标保证金、代理服务费的银行账号:
账户名称: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福州分行
账号:7341 0101 826 0022 7015
注:1、请供应商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款项/投标保证金/代理服务费汇入对应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请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务必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包号)报名费/投标保证金/代理服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