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安康市税务局机关食堂食材配送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6-08-24 14:31:09 admin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安康市税务局机关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 安康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9月14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XTCCG-AK2026013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安康市税务局机关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预算金额:252.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52.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件1:根据市局机关要求,为机关食堂供应、配送蔬菜、肉类、干货等食材,并提供售后服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212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120000 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

(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服务

机关食堂食材配送(蔬菜肉类干货等)

1(批)

详见采购文件

2120000

2120000

 

包件2:根据市局机关要求,为机关食堂供应、配送粮、油、蛋奶等食材,并提供售后服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400000 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400000 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

(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

(元)

最高限价

(元)

2-1

其他服务

机关食堂食材配送(粮、油、蛋奶等)

1(批)

详见采购文件

400000

400000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包1(机关食堂食材配送(蔬菜肉类干货等))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扶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 ”等相关政策:

1.《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 68 号);

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

4.《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5.《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

6.《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 号);

7.《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 号);

8.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包 2(机关食堂食材配送(粮、油、蛋奶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扶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 ”等相关政策:

1.《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 68 号);

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

4.《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5.《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

6.《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 号);

7.《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 号);

8.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1(机关食堂食材配送(蔬菜肉类干货等))特定资格要求如下: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相关证明, 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资料。(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只需提交其身份证明资料)3.信用记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无失信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4.书面声明:投标人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启用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报告“二维码”赋码查验功能的通知》(陕财办会函〔2022〕55号)文件要求,)注册地为陕西的投标人提供的财务审计报告需赋加“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二维码,其他地区的投标人从其当地规定。)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有效资信证明(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6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或缓缴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三个月的可不提供)。7.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6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印章(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三个月的可不提供)。8.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须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及《食品经营许可证》;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生鲜肉备案登记证明及所投产品上述证明材料。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包2(机关食堂食材配送(粮、油、蛋奶等))特定资格要求如下: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资料。(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只需提交其身份证明资料)3.信用记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无失信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4.书面声明:投标人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财务状况报告:提供 2025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启用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报告“二维码”赋码查验功能的通知》(陕财办会函〔2022〕55号)文件要求,)注册地为陕西的投标人提供的财务审计报告需赋加“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二维码,其他地区的投标人从其当地规定。)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有效资信证明(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 2026 年 1 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或缓缴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三个月的可不提供)。7.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 2026 年 1 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印章(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三个月的可不提供)。8.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和《食品经营许可证》;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并提供所代理产品生产厂家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8月25日  至 2026年08月31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 安康市)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9月14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09月14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安康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http://219.145.206.209/BidOpeningHall/ 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备注:(1)获取须知:投标供应商使用捆绑省交易平台的CA 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电子交易平台中的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进行登录,登录后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投标信息。网上投标确认后在线下载招标文件,未在文件获取时间内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无法完成后续流程。(2)网上投标未成功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在平台上下载文件的,导致无法完成后续流程的责任自负。(3)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及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开标前,供应商需登录网络开标大厅。开标时,按照工作人员要求进行远程解密,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无法签到或解密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对待。(4)电子投标文件技术支持:4009280095、4009980000、4006369888。(5)请各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后,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5)采购代理机构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唐延路11号禾盛京广中心B座14层1403室。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安康市税务局

地址:安康市育才西路188号

联系方式:刘先生 0915-38310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兴天成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17729232933

联系方式:周爱妮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爱妮

电 话:  17729232933

地址

南京江北新区丽景路2号软件园研发大厦A座8楼(整层)

邮箱

maxun@leniucn.com

电话

025-85303775(177495016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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