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关乎群众切身利益,关乎行业健康发展。近期,陕西省商洛市市场监管部门聚焦餐饮消费、食品流通、生产加工等重点领域,持续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依法查处多起违法案件,其中商州区烧烤店鸭肉冒充牛肉案、商南县干菜店销售过期饼干案、山阳县炒货厂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案的查处,形成强有力震慑,切实筑牢群众“舌尖上的安全”防线,传递出“违法必查、查则必严”的监管信号。
一、核心案件直击:烧烤店掺假牟利,DNA检测锁定铁证
商洛市市场监管局在开展餐饮行业专项排查中,聚焦群众高频消费的烧烤品类,对商州区某烧烤店进行突击检查,现场发现该店在售的“烤牛肉”“牛肉串”等菜品,口感及外观与正品牛肉存在明显差异,执法人员当即对涉案肉制品进行抽样送检,委托专业机构开展动物源性成分检测。
经DNA精准检测确认,该烧烤店销售的“牛肉”制品中,动物源性成分为鸭而非牛,坐实了其以鸭肉冒充牛肉销售、欺骗消费者的违法事实。经查,该烧烤店为降低经营成本、谋取不当利益,擅自采购鸭肉原料,加工后冒充牛肉对外销售,利用烧烤烹饪方式掩盖肉质差异,误导消费者下单,严重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公平交易权,也扰乱了餐饮行业公平竞争秩序。
二、依法从严处置:罚惩并举,强化信用约束
针对该烧烤店的违法行径,执法人员严格依据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精准定性、从严裁量。经查实,该店以鸭肉冒充牛肉销售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六)项“禁止生产经营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的强制性规定,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依据《食品安全法》相关处罚规定,商洛市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对该烧烤店作出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及涉案鸭肉原料、成品,并处以相应罚款;同时,结合《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将该烧烤店及经营者纳入食品安全信用惩戒体系,相关违法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实施联合惩戒,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切实强化惩戒震慑效应,引导经营者敬畏法律、坚守底线。
三、同期案件通报:全域排查,筑牢安全防线
在查处该烧烤店掺假案件的同时,商洛市市场监管部门持续深化专项整治,扩大排查覆盖面,同步查处两起食品安全违法案件,进一步压实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责任,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商南县市场监管局在流通环节排查中,发现当地一干菜店违规销售过期饼干,该店未按规定定期清理库存食品,将超过保质期的饼干继续对外销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关于禁止销售过期食品的相关规定,过期饼干可能因滋生细菌、营养流失等引发肠胃不适,存在安全隐患,目前该案已正式立案查处,后续将依法从严追责。
山阳县市场监管局在生产环节排查中,发现当地一炒货厂在生产过程中,超量使用脱氢乙酸。脱氢乙酸作为食品添加剂,主要用于食品防腐保鲜,但其使用剂量有明确国家标准限制,超量使用会对人体健康造成潜在危害,长期摄入可能损伤肝、肾及中枢神经系统,还可能引发过敏、腹痛等不适症状。该炒货厂超量使用脱氢乙酸的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及《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目前该案已立案查处,执法人员已责令该厂停产整改,查封涉案炒货及原料,后续将依法作出处罚。
四、行业启示:多方协同,共护食品安全
商洛市多起食品安全违法案件的查处,为食品生产经营行业敲响了警钟,也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带来深刻启示。
对食品生产经营者而言,无论餐饮服务、食品流通还是生产加工,都必须牢固树立“食品安全第一”的理念,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规范经营行为:餐饮经营者要坚守诚信底线,杜绝掺假掺杂、以次充好;流通经营者要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和库存管理责任,及时清理过期食品;生产经营者要规范食品添加剂使用,严格遵循国家标准限值,杜绝超量、违规使用。
对监管部门而言,将持续保持食品安全监管高压态势,深化“全域排查、精准执法、罚惩并举”的监管模式,聚焦重点领域、重点品类,常态化开展专项整治,加大对掺假掺杂、销售过期食品、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健全信用惩戒机制,推动监管从“被动查处”向“主动防控”转变。
对消费者而言,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辨别能力,在消费过程中警惕各类食品违法违规行为,发现烧烤店掺假、商家销售过期食品等问题,及时拨打12345举报电话,主动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形成“监管引导、经营者自律、全民参与”的共治格局。
总结与展望
食品安全无小事,监管责任大于天。商洛市市场监管部门通过严查重处多起食品安全违法案件,既严厉打击了违法经营者的侥幸心理,也切实守护了群众的饮食安全和合法权益。未来,商洛市将持续坚守最严标准、实施最严监管、执行最严处罚,不断深化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健全全链条监管体系,强化信用约束和行业自律,推动食品行业规范健康发展,全力守护好群众“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