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6-210800-00902
项目名称:营口市口腔医院食材配送及食堂管理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718845.36
最高限价(元):718845.36
采购需求:食品配送企业应按照食堂要求的送货时间将食材配送到位,其中蔬菜类、鲜活水产类、水果类、豆制品类实行日配送。食堂管理服务负责本院内工作人员早、午餐的日常供餐、临时任务供餐等服务,全年365天无休息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脱贫攻坚、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有效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如相关法规明确无需提供或多证合一的,须提供法规原文截图。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3月31日23时59分至2026年04月08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4月15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6年04月15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开标地点为营口市营商环境建设中心(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必须按照辽宁省财政厅要求办理CA数字证书,在采购公告规定的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完成采购文件下载。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2、本项目根据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本要求,采取CA锁电子报名及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应在要求的时间前递交单独密封的以U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需提供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一致性承诺函,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文件,响应无效。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 363号。 3、开标方式为不见面开标,投标供应商自行在场外按时对网上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备份电子版文件采用邮寄方式应于开标前一个工作日16时前邮寄到指定地点,并电话确认,联系电话:15042738913,联系人:吴佰辉。邮寄方式递交的地址为:营口市站前区万达金融中心820)。邮寄备份外包装上应注明供应商名称,代理公司不负责拆封,直接递交到评审室,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请各投标供应商提前做好不见面开标准备。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营口市口腔医院
地 址:辽宁省营口市站前金牛山大街西6号
联系方式:0417-35068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环建(北京)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营口市站前区万达金融中心820
联系方式:15042738913
邮箱地址:YKZHJGC@163.com
开户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口分行
账户名称:中环建(北京)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营口分公司
账号:42601010010013965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佰辉
电 话:15042738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