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牡丹江市税务局(机关及派出机构)食堂餐饮服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北十九道街43号五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4月2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GJ(2026)0327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牡丹江市税务局(机关及派出机构)食堂餐饮服务
预算金额:397.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97.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含但不局限于为市税务局机关职工食堂提供法定工作日以内的每日早餐和午餐的食材采购、烹饪制作及食堂服务,以及为市税务局派出机构(不包含第二稽查局)职工食堂食材采购服务。不包含职工餐厅、厨房、厨具、餐具及水、电、燃气等场所及设施设备的运维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4月30日止,合同期一年。一年服务期满,采购人可根据服务质量和预算情况,决定是否续签服务合同(一年一签),最长不超过三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项目资质要求:
A、投标人须具备相关专业技术能力;
B、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次招标内容);
C、本项目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D、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获取招标文件的先后顺序为准);
E、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没有被依法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为准),及没有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
F、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为经销商应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供应商为生产企业应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4月07日 至 2026年04月13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北十九道街43号五楼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4月2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04月2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北十九道街43号五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国家税务总局牡丹江市税务局(机关及派出机构)食堂餐饮服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黑龙江中京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4月2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1、项目编号:ZJGJ(2026)0327
2、招标人:国家税务总局牡丹江市税务局
3、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牡丹江市税务局(机关及派出机构)食堂餐饮服务
4、简要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内容:包含但不局限于为市税务局机关职工食堂提供法定工作日以内的每日早餐和午餐的食材采购、烹饪制作及食堂服务,以及为市税务局派出机构(不包含第二稽查局)职工食堂食材采购服务。不包含职工餐厅、厨房、厨具、餐具及水、电、燃气等场所及设施设备的运维服务。
6、合格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本次招标项目资质要求:
A、投标人须具备相关专业技术能力;
B、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次招标内容);
C、本项目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D、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获取招标文件的先后顺序为准);
E、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没有被依法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为准),及没有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
F、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G、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为经销商应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供应商为生产企业应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
H、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注:如核实潜在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招标人将依据相关规定追究其责任,由此导致的法律责任及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 本项目预算资金为:人民币397万元
(3) 付款方式:无特殊情况下,按月进行结算。如遇特殊情况,由采购人提前说明原因并提供预计结算日期,供应商应无条件执行。
1.食材采购服务费用按月支付,供应商应将当期供应的货物品类、数量、单价、金额等信息进行统计据实结算,在报经采购人审核无误后,开具等额增值税普通发票。采购人应在收取发票后15日内完成付款流程。
2.食堂餐饮服务费用按月支付,由采购人每月度结束后完成上一月度考核,考核完成并由供应商开具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上月度餐饮服务费用。
(详见招标文件)。
7、服务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4月30日止,合同期一年。一年服务期满,采购人可根据服务质量和预算情况,决定是否续签服务合同(一年一签),最长不超过三年;
8、服务地点:
食堂服务实施地点:
西安区太平路358号
食堂食材采购范围:
(1)西安区太平路358号
(2)东安区新安街376号
(3)爱民区天安路298号
(4)东安区东一条路东菜园街花园小区9号楼
(5)阳明区阳明4路5号
(6)西安区西小三条路宝隆大厦12楼;
9、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合格标准及采购人实际要求。
10、招标文件获取及确认投标报名时间、方式:
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于:2026年04月07日至2026年04月13日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16时00分(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到黑龙江中京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北十九道街43号)获取“ ZJGJ(2026)0327招标文件”。
逾期不予受理,不支持邮寄。文件费500元,报名资料模糊、不全、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均不受理,逾期不予受理,不支持邮寄。
1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地点:2026年04月24日09时30分;黑龙江中京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北十九道街43号)。
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04月24日09时30分(如遇投标人或开标项目较多等原因造成无法按时办理完毕的,我们将于09时30分关闭开标大厅,继续办理已在规定时间进入大厅投标人的手续)。
12、未按以上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文件的将被拒绝。
13、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发布,其他网站转载无效。
14、开标时间:2026年04月24日09时30分(如遇投标人或开标项目较多时,我们将顺延开标)。
15、投标有效期:自开标之日起九十日内。
16、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17、联系方式
1.招标人信息
名称:国家税务总局牡丹江市税务局
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西安区太平路358号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方式:0453-6290133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黑龙江中京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北十九道街43号五楼
联系人:于女士
联系方式:0451-89576555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牡丹江市税务局
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西安区太平路358号
联系方式:李女士0453-62901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黑龙江中京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北十九道街43号五楼
联系方式:于女士0451-895765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 0453-6290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