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沿海产业基地消防救援大队食堂食材配送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5-07-04 17:10:12 admin 0

项目概况

营口沿海产业基地消防救援大队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新华路南100-甲2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7月2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HZ2025013

项目名称:营口沿海产业基地消防救援大队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预算金额:12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为满足大队日常饮食需求,确保食材新鲜、安全、供应及时,现对食堂食材配送服务进行采购。配送食材种类主要包括但不限于:肉蛋禽类、海鲜类、冷冻品类、蔬菜类、水果类、干货调料类、饮料牛奶类等。(具体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具体以签订合同内容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提供供应商注册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手续证明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7月04日  至 2025年07月11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2: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新华路南100-甲2号

方式:现场领取/线上领取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7月2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07月2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弘铮咨询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室(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新华路南100-甲2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现场领取: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证明文件需要加盖公司公章;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上需注明项目联系方式,包括办公电话、手机电话、邮箱等。

二、线上领取取:将上述材料原件扫描件发送至lnhzzx@qq.com,邮件标题:LNHZ2025013+公司名称,同时留下联系人及电话,并打电话确认:0417-2919998。

三、本项目最高限价(%):费率100%。

四、本项目采购人已更名为营口沿海产业基地消防救援大队。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辽宁省消防救援总队营口支队滨海大队

地址: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新联大街31甲号

联系方式:李旭 0417-298050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弘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新华路南100-甲2号

联系方式:赵女士 0417-29199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旭

电 话:  0417-2980504

地址

南京江北新区丽景路2号软件园研发大厦A座8楼(整层)

邮箱

maxun@leniucn.com

电话

025-85303775(177495016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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