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苍南县看守所2026年度在押人员食材配送采购的公开招标公告[浙江华域高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330327251030010000032-CNDL2025250]>

2025-12-19 15:18:56 admin 0

项目概况

苍南县看守所2026年度在押人员食材配送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1月08日 14: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30327251030010000032-CNDL2025250

项目名称:苍南县看守所2026年度在押人员食材配送采购

预算金额(元):2160000

最高限价(元):216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苍南县看守所2026年度在押人员食材配送采购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16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1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加盖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6年01月08日 ,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 ,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1月08日 14: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6年01月08日 14:30

开标地点(网址):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投诉列表。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注意:需在线质疑后才可在线投诉,并电话告知相关采购人、代理机构、财政部门。
3.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在线电子投标说明: ①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投标人需在投标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否则将无法制作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投标。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各投标人抓紧时间办理。②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并通过系统按时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投标人仅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③投标人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生成电子投标文件和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并安装,客户端版本必须及时升级,否则造成投标和解密失败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①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包括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但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②落实执行政府采购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相关政策(详见参数要求及评标细则)。
③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政策:为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进一步发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中的政策引导作用,供应商可在政采云平台金融服务模块进行线上申请。
④本次政府采购项目按《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规定,对供应商进行信用甄别,详细规定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苍南县公安局

地    址:苍南县灵溪镇江滨路12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高警官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59892922

质疑联系人:韩警官

质疑联系方式:0577-687100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华域高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苍南县灵溪镇矿业大厦1幢1403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董玮靖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68875252

质疑联系人:何升听

质疑联系方式:0577-68875252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苍南县财政局(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温州))

地    址:温州市鹿城区滨江街道瓯江路展银大厦1606室

传    真:/

联 系 人:李老师、王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7-85501561,0577-85501562

地址

南京江北新区丽景路2号软件园研发大厦A座8楼(整层)

邮箱

maxun@leniucn.com

电话

025-85303775(177495016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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