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述
1.1项目背景
1.1.1项目目的、意义及背景
为进一步规范国家税务总局贵阳市云岩区税务局食堂食材的配送,确保贵阳市云岩区税务局工作日干部职工就餐的需要,根据政府采购法等相关规定,对国家税务总局贵阳市云岩区税务局食堂食材及配送服务实施政府采购。
1.2项目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贵阳市云岩区税务局2025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主要内容为:供应食材包括并不限于肉类及其制品、蔬菜类、禽蛋类、水产品及其制品、奶制品、副食、干货、调料、物料等及其配送服务。
总预算:105万元,最高限价:60.00万元(最终采购金额将根据每月食堂食材的实际所需、市场行情、供应商有无违规处罚等因素进行据实结算,结算总金额不超过本项目最高限价)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起至2025年12月31日
1.2.1项目建设思路
本项目为服务类项目,不涉及。
1.2.2采购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贵阳市云岩区税务局食堂食材供应及其配送服务,政府采购品目:综合零售服务(编码:C23140100)、食品和饮料专门零售服务(编码:C23140200),具体内容为:
1.2.2.1 食材供应
成交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需求,配送鲜冻禽畜肉类等主要食材,具体如下:
序号 | 分类 | 品种名称 |
1 | 畜禽肉 | 猪肉、鸡肉、鸭肉、羊肉、牛肉、鹅肉及其副产品等 |
2 | 熟肉制品 | 蒸煮香肠制品、腊肉制品、酱卤制品等 |
3 | 水产品 | 鱼类等 |
4 | 蔬菜 | 小白菜、大白菜、凤尾、芹菜、菠菜、儿菜、青油菜、红油菜、厚皮菜、白萝卜、胡萝卜、西红柿、小青椒、大青椒、甜椒、四季豆、豇豆、娃娃菜、韭黄、韭菜、折耳根、 茼蒿、香菜、大葱、小葱、山药、 蒜苗、蒜、葱、碗豆尖、藕、土豆、丝瓜、黄瓜、冬瓜、油麦菜、西兰花、花菜、空心菜、生菜、笋、玉米、姜、南瓜、芋儿、洋葱、蒜苔、黄豆芽、绿豆芽、茄子等 |
5 | 食用菌 | 平菇、金针菇、茶树菇、虫草花、竹荪等 |
6 | 谷物细粉 | 大米、小米、杂粮米、小麦粉、糯米粉、玉米粉、澄面粉、 燕麦粉等 |
7 | 豆腐及豆制品 | 豆腐、豆腐皮、豆腐干、豆花、干腐竹、干豆筋、干豆结等 |
8 | 薯、豆、相关植物加工品 | 红薯加工品、马铃薯加工品、其他 豆类植物加工品等 |
9 | 禽蛋 | 鸡蛋、鸭蛋等 |
10 | 植物油及其制品 | 菜籽油、玉米油、大豆油、花生油等 |
11 | 坚果 | 炒制坚果等 |
12 | 乳制品 | 液体乳、固体及半固体乳制品等 |
13 | 水果 | 苹果、香蕉、橘子、西瓜、葡萄等 |
14 | 调味品 | 生抽、老抽、香油、盐、鸡精、醋、味极鲜、花椒、大料、孜然粉等 |
备注:本表仅列举食堂部分常用主要食材,项目实际采购的品种和数量不限于表内,根据实际采购需求确定。
1.2.2.2 配送服务
供应商根据采购人提交的采购计划,在约定时间内,将需供应的食材安全、可靠的配送至项目实施地点。除特殊情况外,供应商每天配送时间为:9点30分前。
供应商同时应和采购人一起完成当次配送食材的点验和入库。
1.2.3项目实施要求
1.2.3.1实施范围要求
国家税务总局贵阳市云岩区税务局食材供应及其配送,配送地址;
1、区局食堂:云岩区河西路1号国贸置业大厦16楼;
2、毓秀分局食堂:云岩区中华北路30号110号;
3、普陀分局食堂:云岩区友谊路258号百灵尚品一号B栋2单元13层;
4、黔灵分局食堂:云岩区黔灵镇政府1楼;
5、黔东分局食堂:云岩区富水北路76号;
6、三桥分局食堂:云岩区北京西路金龙星岛国际广场1-1-6-3号;
7、水东分局食堂:云岩区渔安安井片区未来方舟D18组团6层1号。
1.2.3.2实施时间要求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起至2025年12月31日。
1.2.3.3实施地点要求
国家税务总局贵阳市云岩区税务局,地址:
1、区局食堂:云岩区河西路1号国贸置业大厦16楼;
2、毓秀分局食堂:云岩区中华北路30号110号;
3、普陀分局食堂:云岩区友谊路258号百灵尚品一号B栋2单元13层;
4、黔灵分局食堂:云岩区黔灵镇政府1楼;
5、黔东分局食堂:云岩区富水北路76号;
6、三桥分局食堂:云岩区北京西路金龙星岛国际广场1-1-6-3号;
7、水东分局食堂:云岩区渔安安井片区未来方舟D18组团6层1号。
1.3其他要求
1.3.1采购标的需执行的相关标准规范
二、采购详细需求
1.总体要求
为保障国家税务总局贵阳市云岩区税务局食堂规范正常运行,通过竞争性磋商的方式选择资质优良、管理完善、货品新鲜并具有专业技术能力的供应商进行食材供应、配送及售后服务。
供应商应按照采购需求,保质保量、按时的向采购人配送食材。
2.服务内容和要求
采购文件(技术部分)中有标注★号的,为必备服务要求,必须满足,如未作出响应,将导致响应无效;标注●为重要服务内容、标注Δ为一般服务内容。
2.1技术和服务客观指标
2.1.1供应的食材技术客观指标
(1)鲜冻禽畜肉类
序号 | 指标种类 | 指标名称 | 指标内容 | 重要性 | 是否需要证明材料 |
1 | 技术指标 | 总体质量要求 | (1)肉类的理化指标及卫生标准符合国家或采购人所在地区最新标准执行。 | ★ |
|
2 | (2)对于没有国家标准的应符合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其中国家有强制性技术标准要求的产品,还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技术标准,确保配送的货物安全、卫生。 | ★ |
|
3 | (3)肉类投标人供应的动物类食品必须经过检验检疫,采购人验收时有权要求提供出厂合格证复印件、生产厂家的卫生许可证。 | ★ |
|
4 | (4)所供生鲜肉确保为出厂后48小时内;冻肉确保为出厂后3个月内。 | ★ |
|
5 | (5)保证所供肉类渠道来源正规可溯,参考正规市场品质及来源。 | ● | 是,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
6 | 通用质量要求 | (1)鲜肉品须表皮洁净、膘厚适中、色泽鲜亮、脂肪洁白;纹理清晰、肉质细腻、无异味、去骨、无毛;按压无水迹,肉质有弹性,放手后指压的凹陷立即恢复,不粘手;外表微干或微湿润,脂肪团聚于表面为白色或乳白色,整体色泽光润;切面红色、微微湿润但不粘手;无淤血,无注水,无寄生虫。 | ★ |
|
7 | (2)冻品外包装需密封、完整,无破损,商品合格证齐全。冻品在解冻后,发现质量问题承诺退货。 | ★ |
|
| (3) 投标人必须承诺,所有肉禽类食材全程冷链配送。 | ★ | 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
8 | 鲜猪肉通用质量要求 | 猪主要部位肉符合GB/T 9959.1和GB/T9959.3等规定。包括去骨前腿肉、去骨后腿肉、带骨方肉和去骨方肉,均要求一级。肌肉颜色为鲜红色,脂肪颜色为白色。肥膘厚度1.0~2.5cm,质地呈现肉色红、光亮、致密,没有霜降或异味。 | △ |
|
9 | 五花肉质量要求 | 五花肉,肥膘厚度≤2.0cm,肥瘦相间,肉质细腻,三层见花。 | △ |
|
10 | 肋排质量要求 | 肋排去剔前排后11-13根肋骨,纹理清晰,边缘整齐。 | △ |
|
11 | 猪脏器及副产品质量要求 | 心肝、腰子类:品质新鲜、外形完整、无异味、无病变、无凝血块、无血污、泥污、颜色正常。 肚:品质新鲜、外形完整、无溃疡面及其他病变现象、无内容物、无粘膜、无边油。 大肠、肥肠类:品质新鲜、无破损、无病变组织、无肠头细毛、无内容物、去净粘膜。 舌:品质新鲜、外形完整、无病变、无异物、无舌苔、附肉少、无血污、泥污。 耳:品质新鲜、外形完整、无溃烂、病斑、无破损。 蹄爪类:品质新鲜、去蹄壳、不带蹄筋、刮除粗毛、细毛及趾间黑垢、无松香残留。 蹄筋类:品质新鲜、无色透明、表面光亮、无油脂、无精肉、无充血现象、顺直、干燥。 猪心:淡红色,脂肪乳白色稍红色,结实,有弹性,外形完整,心房内无瘀血,无凝血块,无病变,气味正常。 猪肝:红褐色或棕黄色,有光泽,湿润,略有弹性,组织结实微密,肝叶完整,无脂肪,胆囊、粗输、胆管、无寄生虫、炎症水泡、薄膜,无胆汁污染,微有鱼腥味。 猪口条:品质新鲜,外形完整,无根附着的肌肉、舌骨、舌苔、脂肪、无病伤,无异物。 猪尾:品质新鲜,去毛洁净,不带毛根或绒毛。 | △ |
|
12 | 鲜牛肉通用质量要求 | 牛肉,颜色呈正常鲜红状,脂肪微黄,表面有光泽有正常油脂分泌,触摸略感粘稠,按压有弹性,无发酸发臭气味,无腐坏变色现象,挤压无水溢出。 | △ |
|
13 | 牛柳(牛里脊肉)质量要求 | 牛里脊,圆形长条,形如黄瓜,肉质非常细嫩。 | △ |
|
14 | 牛腩质量要求 | 牛腩肉,牛腹部及靠近牛肋处的松软肌肉,带有筋、肉、油花的肉块。 | △ |
|
15 | 鲜羊肉质量要求 | 羊肉,肌肉红色均匀,有光泽,脂肪洁白。外表微干或有风干膜,触摸不粘手。弹性好,指压后凹陷立即恢复。具有鲜羊肉正常气味,无泥污,血污,肉边整齐,无碎肉,碎骨,按标准部位分割,无多余脂肪及血管。 | △ |
|
16 | 冻畜肉质量要求 | 色泽:颜色比冷却肉鲜明,在表面切开处为浅玫瑰色至灰色,用手或热刀触之,立显示鲜红色。脂肪猪、羊为白色,牛为淡黄色。肌腱为白色,石灰色。 外表:无杂质,无肌肉风干现象,无白、黄、绿斑、紫斑、污血、过多冰衣无白霜、 气味:化冻时,有肉的正常味,略潮,没有熟肉味。 包装:按标准部位分割外包装无破损有生产日期。 | △ |
|
17 | 鲜鸡(鸭、鹅)类质量要求 | 眼球:无干缩凹陷或晶体状浑浊现象。 外表:具有其固有表皮颜色、肌肉切面有光泽、无绿、紫等异常颜色、无残羽(其在脖、翅等处无较长细毛)、无破损、无残缺、新切面不发粘。 气味:具有其固有气味、无异味。 弹性:指压后凹陷、能恢复。 | △ |
|
18 | 鲜鸡类各部件质量要求 | 鸡爪:品质新鲜、呈白色或灰白色、无黄皮趾壳、无血污、血水、无残缺、脚趾根上无黑斑、允许有少量红斑。 鸡翅:品质新鲜、无残羽、无黄衣、无伤斑及溃烂、无血水血污、允许有少数斑、允许剪修但最大范围不超转弯关节处。 鸡腿:无残羽、无血水、血污、品质新鲜、无残骨无伤斑及溃烂、炎症、允许有少数红斑、外形美观。 鸡胸肉:品质新鲜、无残羽、无血水、血污、无残骨、无伤斑、溃烂、炎症,允许有少数红斑。 鸡肝:品质新鲜、外形完整、去胆、无寄生虫、炎症、水泡,无胆汁污染无血渍。 鸡胗:品质新鲜、外形完整无内容物、鸡内金、腺胃、肠管及脂肪,无出血、瘀血、病变。 鸡心:品质新鲜、褐红色,脂肪稍红,组织结实,有弹性,心房内无瘀血、病变,气味正常。 鸡脖:品质新鲜、去劲部皮、无羽毛、无血污。 鸡头:品质新鲜、外形完整、无伤斑、无溃烂、无血污。 蹄筋:品质新鲜,无色透明,表面光亮,无油脂,无精肉,无充血现顺直、干燥。 | △ |
|
19 | 禽肉(冻) | 色泽:外观滋润,呈乳白或微黄色。 外表:基本无血脉、风干现象,无白、黄绿、紫斑、无冰衣,解冻后与鲜禽特征相同。 气味:无腐臭气味 包装:分割部件应符合标准,外包装完好、商标规格、产品说明清晰完整。 | △ |
|
20 | 综合供应能力要求 | 猪肉供应链能力要求 | 具有自有、签约的猪肉屠宰、加工厂或者直销、代理、经销商资格之一。 | ● |
|
21 | 牛肉供应链能力要求 | 具有自有、签约的牛肉屠宰、加工厂或者直销、代理、经销商资格之一。 | ● |
|
22 | 羊肉供应链能力要求 | 具有自有、签约的羊肉屠宰、加工厂或者直销、代理、经销商资格之一。 | ● |
|
23 | 禽肉供应链能力要求 | 具有自有、签约的禽肉屠宰、加工厂或者直销、代理、经销商资格之一。 | ● |
|
24 | 简易加工能力要求 | 能够完成本合同采购鲜冻禽畜肉的简易加工,如切丝、丁、块、片等。 | ★ |
|
(2)主副食鲜蔬等其他类
序号 | 指标种类 | 指标名称 | 指标内容 | 重要性 | 是否需要证明材料 |
1 | 技术指标 | 总体质量要求 | (1)食品必须符合国家饮食卫生标准,同时保证食品新鲜,不得出现腐烂、变质,以次充好等情况; | ★ |
|
2 | (2)食品的质量与包装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的规定、标准、规范; | ★ |
|
3 | (3)蔬菜和水果农药残留不超标,保持较好的色泽及新鲜度,无黄叶、泥沙;包装食品标注生产厂家,生产日期,并在保质期范围内,保持较好的外观;水产品品质新鲜质量安全。 | ★ |
|
4 | (4)所有食材的来源清晰,蔬菜来源于受到地方政府部门监管的自有基地、商品菜基地或蔬菜专业流通市场,不供应散户溯源不清的蔬菜。 | ● | 是,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
5 | (5)包装食材送达剩余质保期不少于标识质保期的2/3 | ★ |
|
6 | 面条米线质量要求 | 以小麦、大米为原料的面条、米线颜色呈白色、乳白色、奶黄色,色亮不发灰发暗。表面结构细密、光滑。软硬适中,爽口不粘牙,口感光滑,具有清香,无异味。 | △ |
|
7 | 鲜冻鱼质量要求 | 体表光滑,有鳞鱼鳞片完整,无鳞鱼无浑浊粘液,呈白色或淡黄色,眼球外突饱满透明,鳃丝清晰鲜红或暗红,保持活体状态固有本色,无异味,肌肉紧密有弹性,内脏清晰可辨、无腐烂。净膛鱼鳞片,内脏,鱼鳃去除干净,无残留物,眼球外突饱满透明,无异味。 | ● |
|
8 | 鸡蛋质量要求 | 一级清洁鸡蛋,蛋壳清洁完整,呈规则卵圆形,具有蛋壳固有的色泽,表面无肉眼可见污物,鸡蛋新鲜,蛋白浓稠、蛋黄圆润,单个鸡蛋重量58~68g。 | ● |
|
9 | 冻品质量要求 | 冻品外包装需密封、完整,无破损,商品合格证齐全。冻品在解冻后,发现质量问题承诺退货。 | ● |
|
10 | 蔬菜质量要求 | (1)供应当季各类新鲜蔬菜以及大棚种植蔬菜,蔬菜类无黄叶、枯死叶,无虫,无杂质,原菜菜面干净、无明显泥土、码放整齐、无破损、大小基本统一、不得过熟或欠熟。 | ● |
|
11 | (2)净菜须保证菜面完全干净、无泥土、按统一标准加工、码放整齐、无须二次处理可以直接进行熟加工。 | ● |
|
12 | 水果质量要求 | 供应当季各类水果,无虫、无杂质。果面干净,无明显泥土,码放整齐,无破损,大小基本统一,不过熟或欠熟。 | ● |
|
13 | 豆腐及豆制品质量要求 | 须保证食品干净,按统一标准加工,码放整齐,无须二次处理可以直接进行熟加工。 | ● |
|
14 | 大米质量标准 | 符合GB/T 1354中关于一级米的标准,加工精度为精碾,小碎米含量≤1.0%,不完善粒≤3.0%,带壳稗粒≤3粒/公斤,带谷粒≤4粒/公斤。 | ● |
|
15 | 面粉(含面粉配料)质量标准 | (1)通用面粉达GB/T 1355国家标准。 | ● |
|
16 | (2)高筋面粉达GB/T 8607国家标准,质量等级一级;低筋面粉达GB8608-1988标准,质量等级一级。色泽正常,干爽无异味。 | ● |
|
17 | 食用油通用标准 | 供应非转基因食用油。外观的色泽、透明度、气味滋味等无异常,定型包装。 | ● |
|
18 | 大豆油质量标准 | 符合质量标准GB/T1535,质量等级一级,色泽为淡黄至浅黄色,冷冻实验澄清、透明,无异味、口感好,水分及挥发物质含量≤0.10%,不溶性杂质含量≤0.05%,酸价≤0.50ng/g,过氧化值≤5.0mmol/kg,烟点≥190℃。 | △ |
|
19 | 综合供应能力要求 | 果蔬供应链能力要求 | 投标人具有自有、签约的蔬菜、水果基地之一。 | △ |
|
20 | 简易加工能力要求 | 能够完成本合同采购食材的简易加工,如鱼类宰杀去鳃去鳞去内脏、蔬菜洗净削皮等。 | △ |
|
(3)通用要求类
序号 | 指标种类 | 指标名称 | 指标内容 | 重要性 | 是否需要证明材料 |
1 | 技术指标 | 其他食材质量标准 | 以上未详细列明的商品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卫生相关质量标准。 | △ |
|
2 | 特殊准入认证要求 | 对实行食品质量(SC)安全市场准入制的食品,须在验收时提供SC认证的相关证明资料。 | ★ | 是,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
3 | 硬件设施要求 | 仓储设施要求 | 投标人自有或租赁冷库,能够满足按采购人需求完成配送任务。 | ● |
|
4 | 物流设施要求 | 投标人自有或租赁配送中心,能够满足按采购人需求完成配送任务。 | ● |
|
5 | 配送车辆要求 | 投标人应自有或固定租赁冷藏车辆,确保24小时响应,按采购人需求完成配送任务。 | ● |
|
6 | 综合供应能力要求 | 采购能力要求 | 具有鲜冻禽畜肉类食材(含本项目拟配送食材)的进货内容。 | △ |
|
7 | 运输工具管理要求 | 投标人运输工具进入采购人管理范围,必须接受采购人统一管理,发生任何人员与设施损伤,均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 ★ |
|
8 | 运输卫生要求 | 投标人整个运输过程应采用符合卫生要求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对运输工具做到每日清洗消毒,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确保运输过程安全卫生。冷冻制品、冷冻家禽、鲜猪肉、生鲜蛋奶等冷链食品必须使用符合规范标准的冷藏车进行运输。 | ★ |
|
9 | 安全完整包装要求 | 包装产品交付时,必须保证原包装完好无损,不得使用有色、有毒塑料制品包装食材,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 | ★ |
|
10 | 一般配送要求 | 采购人按期日向投标人发布采购内容,投标人应在送货前一个工作日与采购人核对确认采购内容无误后,在次日9:30点前配送至采购人指定验收地点。 | ★ | 是,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
11 | 应急配送要求 | 投标人应能按采购人要求及时补货,具备应急采购、储备、运输等能力,通讯工具24小时保持畅通,全天候备勤。在收到采购人布置的临时需求后1个小时内响应,2个小时内完成配送。 | ● | 是,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
注:★代表符合性审查指标项;●代表重要指标项;△表示一般指标项
2.1.2其它要求
★投标人承诺所有的食材为非转基因产品(投标时出具承诺函原件装订至投标文件中)。
★投标人承诺中标后为本项目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
★投标人具有相关的追溯管理能力,承诺中标后为本项目投入的食材可追溯。
2.1.3投标/响应方案要求
投标人应提交科学合理的供应(配送)方案。方案应包含服务团队管理措施、内部采购管理措施、储存分拣管理措施、科学合理的运输措施等。针对需求多样、保鲜运输等情况,提出科学合理的保障措施等(索证采购制度、采购验收储存制度、分拣加工管理制度、蔬菜水果农药残留检测制度、食品留样制度、从业人员晨检制度、场地车辆用具清洗消毒保洁制度、食品安全保卫制度、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突发事件报告制度、食品卫生责任追究制度)
2.1.4供应和配送服务
1)供应商应为本项目投入固定经营场所,具备冷冻冷藏库房。
2)供应商必须自行提供配送服务,不得将配送工作进行任何方式的转包或分包。
3)供应商应提供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及满足配送需要的仓储、交通运输等设施设备,确保食品原料安全储存和安全运输。
4)供应商应自行负责所供物资的运输及装卸。配送车辆凭采购人制发的专用通行证进出各配送点位,车辆进入采购人指定场地后,应缓速慢行,听从采购人工作人员指挥,在确保采购人人员安全的前提下方可运输装卸。
5)所有生鲜食品必须当日配送,确保食品原料新鲜、安全、可靠。
6)供应商所提供的食品、原材料应当依据《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进行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
7)供应商对所供产品的食品安全负责,建立24小时监控体系,在所有的库房安装24小时声像监控设备。所有产品必须进行入库登记备案,在出库前再次检查产品的有效期、包装等8)供应商在配送运输中要确保安全,在运输及装卸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包括给第三方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负责处置,并依法承担所有责任。肉类产品留样保存48小时以上,其他产品留样保存一周。
8)中标人在配送过程中要做好配送物资的保鲜、保质措施,同时不得喷洒有毒有害物质进行保鲜或保质。
9)中标人应接受采购人的监督和管理。采购人将会同相关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地抽查食堂和供应商,对食堂大宗食品原料配送进行监督考核。若发现有不合格或有安全隐患的产品,应立即停止使用,供应商应无条件更换,并自行承担一切费用;对供应商不按要求配送造成责任事故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10)投标人中标后根据采购人要求配合采购人提供完善的履约配置情况报告(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场地、车辆等信息和数据)并接受采购人实地监督,如发现供应商存在虚假响应情况,采购人有权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11)采购人有权每季度对配送的食材进行不少于一次的不定期抽样送至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检测费用包含在供应商报价中,并由中标人负责支付。
2.1.5质量服务要求
1)配送的食材等应当符合《产品质量法》和《国家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质量标准,未具体约定的应当符合国家食品安全要求的质量标准;没有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地方标准执行。
2)不得配送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物品。
3)对带骨头肉制品按要求切块,每次配送必须提供当批次《肉类卫生防疫证明》和蔬菜农药残留检测报告。投标人提供的物资合格证明材料与本批次物资不符时,采购人有权拒收。
4)货品均为正规生产的新鲜(冰鲜除外) 检验合格、无毒、无辐射、无侵权货品,符合国家有关卫生、质量、包装和保质标准, 要使用有效期的货品,其剩余有效期不得少于标注有效期的三分之二。保质期达不到要求的,采购人有权拒收并实施无条件退货。投标人必须随食材的配送,向采购人提供本批食材的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检疫等法律法规的检疫检验证明,以备采购人登记存档或追溯、调研食材的来源及安全性。
5)投标人配送的物资,因质量等问题而使采购人人员发生食物中毒事件的,投标人将承担全部的民事赔偿责任和其他相应的法律责任。
6)不得配送转基因食品或利用转基因食品原料加工的成品。
7)采购人发现商品出现损坏(包括表面损坏) ,或出现水渍、串味、受潮等导致货物性质改变的,投标人必须无条件退货或更换商品。
8)投保人保证所提供的鲜肉类、生禽、鲜水产的多样性和季节性,以保证新鲜感。
9)车辆管理
A、投标人须派车辆和司机负责配送,货物装卸、搬运上下楼由投标人负责。
B、投标人应负责将物资在规定的时间内运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C、对运输车辆定期消毒,避免在运输过程中导致交叉感染,使所需物资安全性出现问题。
D、投标人应安排专人专车运送,具体事项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10)其他质量要求
供应商实际配送产品必须与招标文件确定的同类产品的规格、技术标准保持一致。
食品安全指标应符合相应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分等分级的质量指标不低于国家有关食品质量标准的中位数水平,如质量或规格等级划分为 1、2、3、4、5 或大(L)、 中(M)、小(S)的,应选择 1、2、3 或大(L)、中(M)等级。
食品的包装应完整、清洁、无破损,包装有关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限、质量等级、生产经营者等标识内容应与其内装物一致。预包装类食品原料应具有SC标记(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
本项目采购标的所涉及的其他强制性标准或规定,若上述内容未提及的,按国家有关强制性标准或规定内容执行。
2.1.6售后服务
1)投标人对所配送的产品提供“三包”,对质量不合格产品实行包换、包退。
2)投标人应对采购的物资按国家有关标准进行配送,不得短斤少两、以次充好。
3)投标人须按采购人要求将食材等进行分包、单独包装、加工,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2.1.7应急保障方案要求
投标人应提供在自然灾害、极端事件、市场关闭、物资紧缺等突发紧急情况下拟采取的应急保障方案,包括充分供应、按时保障、质量管控等措施,确保食材及时供应不间断。
服务期间内,若存在食堂迁移、增开、关闭等,按照实际情况完成配送。
2.2技术和服务其他要求
退(补)货流程
对不符合采购要求的货物,由验收人员直接向投标人提出退(补)货申请,投标人按照申请内容给予退(补)货。如双方对质量或重量有争议的可送具有检验资质的部门检测,同时留样备检,对数量不足或部分退货的,责成投标人以不影响货物供应为前提尽快补送。发现质量隐患,但双方对质量或重量有争议的可送具有检验资质的部门检测,检测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对质量不合格和不符合使用要求的,采购人有权要求退货和更换,投标人必须1小时内补送订单品种。
三、人员要求
3.1总体要求
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及相关行业标准配备人员。
3.2管理团队
3.2.1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1人。
3.3技术团队
投标人应提供专业的管理和采购团队,团队编制和人员资质务必保证运营服务质量,提供的服务团队应保持稳定,承诺项目执行期间人员变动不超过20%。
四、管理实施要求
投标人服务团队至少须配有以下人员,出具盖有投标人公章的服务团队人员名单。
为本项目提供的服务团队中所有人员必须提供2024年6月1日以来连续三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必须具有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否则不予认可,不得安排来路不明的临时人员。
(1)项目经理1人。
(2)食品安全管理员1人。
(3)食品检验员1人。
(4)配送司机3人。
以上人员在服务过程中应热情服务、遵规守法,具备较强的沟通能力和临时紧急配送调换的处置能力。
五、履约验收要求
5.1总体要求
1.验收人员:由采购人食堂管理人员、库房管理人员等组成验收小组。投标人须委派一名专职人员负责送货,负责货物的运输、过秤,并协助甲方验收货品,货品的品种和重量以甲方验收的结果为准。
2.采购人至少在配送前一日18时前向投标人提供所需的食品订单,投标人须在1小时内反馈是否可以备齐所需食材。配送时投标人须严格依据确定的食品订单将采购人所需的食品备齐,并按采购人的要求将菜品分类好,免费配送至指定地点。
如果采购人临时增加订购的货物种类、规格、数量等,投标人须按采购人要求落实办理,在接到通知后的2小时内将货物送达,需具备每日1-2次的补货能力。
验收内容:质量是否符合约定标准;重量、数量、价格是否与采购人的预定需求一致。
5.2具体要求
1、验收流程
验收小组按订单对采购货物的品种、质量、数量进行检查验收,对质量达不到要求的食材不予验收,对于数量不足的食材,按照实际数量入账,填制验收记录和验收单。包装带箱、筐的食材按照去除箱、筐后的重量计算,投标人需配合采购人库管人员进行倒筐称重。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擅自以其它商品的品种代替。
对相关品类的要求。鲜活鱼类需进行宰杀处理,如去鳞去腮去内脏等,净膛的统一按0.8的出成率计算净膛价。部分蔬菜需进行简易处理,如去皮摘叶摘筋等,统一按0.85的出成率计算净菜价。
月度考核办法以月为考核周期,考核满分为100分,甲方将根据考核期间的货物供应量结合考核得分情况支付货款项。90分(含)以上的支付100%,80分(含)以上不足90分的支付90%,不足80分的支付月度结算总价款50%。在考核中累计两次考核得分低于80分(不含80分),甲方有权取消其服务资格并重新招标。
1)在考核周期内没有按要求向甲方提供进货查验记录和出厂食品的检验报告,每次扣2分;
2)食堂食材每次在7:00后供货的,扣3分,临时(紧急)要求除外;10:00后供货的,扣6分;10:30后不再收货并扣10分;
3)对甲方提出的整改意见不予理会的,每次扣10分;
4)配送的食品存在偷工减料情况的,每次扣5分;
5)配送的车辆不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的,每发现一次扣5分;
6)若因供货商所提供的原料原因造成甲方食堂岀现食物中毒等卫生事故的,扣20分。供货方除必须承担全部的法律责任外,还要全额承担因食物中毒发生造成后果的一切费用。甲方立即停止乙方供货,同时终止合同、暂扣当月所有供应原料的货款作为供方的赔偿预付款;
7)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运送人员的,每次扣10分;
8)每次不符合考核评分细则中第8至第20条任意一条的,扣5分。
9)具体考核表如下:
配送服务考核评分办法
年 月 供应商名称:
序号 | 考核评分细则 | 扣分情况 |
1 | 在考核周期内没有按要求向采购人提供进货查验记录和出厂食品的检验报告,每次扣2分; |
|
2 | 食堂食材每次在7:00后供货的,扣3分,临时(紧急)要求除外;10:00后供货的,扣6分;10:30后不再收货并扣10分; |
|
3 | 对甲方提出的整改意见不予理会的,每次扣5分。 |
|
4 | 配送的食品存在偷工减料情况的,每次扣5分。 |
|
5 | 配送的车辆不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的,每发现一次扣5分。 |
|
6 | 若因供货商所提供的原料原因造成采购人食堂岀现食物中毒等卫生事故的,扣20分。 |
|
7 | 未经采购人同意擅自更换运送人员的,每次扣10分。 |
|
8 | 投标人发现问题未及时与采购单位汇报或协商(5分) |
|
9 | 主食 | 外包装标识清晰度(5分)、外包装是否符合食品质量安全认证(5分)、是否超过质保期(5分) |
|
10 | 食用油 | 外包装的清洁(5分)、外包装标识清晰度(5分)、外包装是否符合食品质量安全认证(5分)、是否超过质保期(5分) |
|
11 | 调味品 |
|
12 | 奶制品 |
|
13 | 小食品 |
|
14 | 禽类新鲜度(5分) |
|
15 | 猪肉类新鲜度或来源不明(5分) |
|
16 | 水产鱼类新鲜度(5分) |
|
17 | 豆制品新鲜度(5分) |
|
18 | 干货类无异味、无污染残留农药(5分) |
|
19 | 蔬菜类新鲜度和农药残留是否超标(5分) |
|
20 | 水果类新鲜度和农药残留是否超标(5分) |
|
| 总 分(100分起扣) |
|
六、风险管控要求
严格按《配送服务考核评分办法》执行。
七、其他要求
7.1必备要求
7.1.1通用必备要求
1.本项目中如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其包装需求标准应不低于《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 号)规定的包装要求,如有其他包装需求,详见采购文件技术部分相关章节。
以上相关要求,由供应商在响应时应答,在履约验收中,采购人将按照采购文件、中标/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采购合同等对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服务进行验收,必要时依法依规开展相应检测、认证。
7.2付款安排建议
付款名称 | 付款要求 | 付款比例(%) |
按月付款 | 服务期内,按月结算并付款。 | 100.0(按考核情况结算) |
7.3其他要求
7.3.1保密要求
按规定履行保密要求。
7.3.2知识转移要求
无。
7.3.3知识产权要求
无。
八、报价要求
1.本项目采用下浮率报价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测算报出综合下浮率,无需分类别报价,下浮率报价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本项目各食材结算价=基准价x(1﹣成交下浮率),即结算周期内结算价按照确认的基准价乘以下浮后的费率计算。基准价参照"“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贵阳市人民政府”官网公布的"贵阳市主要农贸市场价格信息"进行定价,定价单位为 500 克,基准价以上月最后一日价格为基准价。投标人配送价格低于基准价的按配送价格为基准价,投标人配送价格高于基准价的以基准价结算。中标人应在每月结算时自行提供报价网站平均价格截图或相关证明材料。以上网站没有的货物,依次参照合力、永辉、盒马、美团APP(需定位至贵阳市)进行定价,定价单位为500 克,网站零售商品有多个规格的,以最大规格的每500 克价格为定价依据确定具体的"报价网站食材价格",结算价格基准价x(1﹣成交下浮率)。
基准价以上月最后一日价格为基准计算本月价格。投标人配送价格低于基准价的按配送价格为基准价,配送价格高于基准价的以基准价结算。投标人应在每月结算时自行提供定价大型商超或APP 定价日价格基准的照片、截图或相关证明材料。
如遇自然灾害等不可预见的因素造成的个别品种价格需临时做调整的,投标人应遵循当时的市场价格标准,事先与采购人书面申请协商并在采购人同意后方可调整。
3.报价应包含所供货物费用、税费、配送、运输、人工、搬运、装卸等产生的一切费用,在合同期间投标人不得另行收取费用。
九、商务要求
1、服务期及服务地点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起至2025年12月31日。
服务地点:
1、区局食堂:云岩区河西路1号国贸置业大厦16楼;
2、毓秀分局食堂:云岩区中华北路30号110号;
3、普陀分局食堂:云岩区友谊路258号百灵尚品一号B栋2单元13层;
4、黔灵分局食堂:云岩区黔灵镇政府1楼;
5、黔东分局食堂:云岩区富水北路76号;
6、三桥分局食堂:云岩区北京西路金龙星岛国际广场1-1-6-3号;
7、水东分局食堂:云岩区渔安安井片区未来方舟D18组团6层1号。
2、验收标准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
(2)所有货物须达到现行有效的国家、行业食品安全标准要求及对应的产品标准要求。
3、售后服务
售后服务内容以采购完成后签订的合同为准。
4、 付款方式
服务期内,按月结算并付款。
5、投标有效期
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计算90日历日(投标人须对投标有效期进行单独的书面响应)。
六、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评分表如下:
评审因素 | 分值 | 评审标准 |
投标报价(10分) | 10 | 投标报价得分=(1-评标基准价)/(1-有效投标报价)×10 注:1.供应商须按综合下浮率进行报价,未按综合下浮率报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2.评标基准价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下浮率最高的投标下浮率,有效投标报价指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各投标供应商的投标下浮率 3.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因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再实行价格扣除优惠)。 4.评标委员会只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价格评审。 |
商务评审因素(12 分) | 业绩 | 12 | 投标人提供2023年1月1日以来已完成或正在实施的食材配送项目业绩的,每提供1个得3分,最高得12分。 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关键页及至少一次业主方支付服务费用的发票或支付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按要求提供完整材料或未提供或提供材料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不得分。注:①日期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②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
技术评审因素(78 分) | 综合实力 | 5 | 1.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5分。 2.投标人具有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 3.投标人具有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 4.投标人具有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5分。 注:以上证书认证范围需包含食用农产品或预包装食品,同时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及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网址以http://cx.cnca.cn/网站公布为准,截图显示状态为“有效”)对体系证书的信息查询截图作为评审依据,已失效或撤消的不得分。 |
配送能力 | 6 | 投标人自有或租赁的冷藏运输专用车数量情况:每提供 1 辆得2分,最高得6分; 以上自有车辆均须提供有效的车辆行驶证复印件、车辆实景照片(照片须显示到前后车牌号码以及冷藏功能设备等)。租赁车辆需同时提供提供有效的车辆行驶证复印件、清晰车辆车牌号码和车辆实景照片(照片须显示到前后车牌号码以及冷藏功能设备等)、租赁合同复印件。 |
服务团队 | 9 | 1.投入本项目的经理(1人):具有3年及以上食材供应项目管理工作经验,提供身份证、健康证、工作经验证明,由投标人缴纳的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的个人社保证明,提供齐全得2分,未提供或提供不全得0分; 2.投入本项目的食品安全管理员(1人):具有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提供身份证、健康证、工作经验证明,由投标人缴纳的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的个人社保证明,提供齐全得2分,未提供或提供不全得0分; 3.投入本项目的食品检验员(1人):具有食品检验相关证书,提供身份证、健康证、工作经验证明,由投标人缴纳的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的个人社保证明,提供齐全得2分,未提供或提供不全得0分; 4.投入本项目的配送人员(3人):提供身份证、健康证、驾驶证,由投标人缴纳的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的个人社保证明,提供齐全得3分,未提供或提供不全得0分; |
仓储能力 | 6 | 根据投标人自有或租用的配送及仓储用房情况进行评价: 1.投标人能提供配送仓储场所的得3分,未提供的不得分,提供配置有仓储场所的有效证明材料。 2.投标人提供的配送场所配置有冷藏冷冻仓库的,得3分,未提供冷藏冷冻仓库的不得分。 提供配置有冷藏冷冻仓库的有效证明材料。仓储场所、冷藏冷冻仓库为投标人自有的,须提供自有产权证明复印件及冷藏冷冻仓库现场照片;仓储场所、冷藏冷冻仓库为投标响应人租赁的,须同时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付款证明材料及冷藏冷冻仓库现场照片。(提供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
响应性评价 | 30 | ★代表最关键指标项,不满足该指标项将导致响应被拒绝; ●代表重要指标项,满足或优于该指标项得1分,共计21项,共计21分; △表示一般指标项,满足或优于该指标项得0.5分,共计18项,共计9分。 对于同一指标项中的多条(行)描述,有一条(行)描述不满足,该项不得分。要求提供承诺或相关证明材料的须提供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材料,承诺书格式自拟;无需承诺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按照技术条款偏离表打分,负偏离即为不满足。 |
项目总体实施方案(主观分) | 10 | 投标人应提供科学合理的供应(配送)方案。方案应包含服务团队管理方案、内部采购管理方案、储存分拣管理方案、运输方案、送达地点后的质量保障措施,提供的方案包含上述内容,逻辑正确,表述清晰,内容完整且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方案每包含上述1个方面内容且满足上述全部要求的1项得2分,总分10分,未提供的得0分。 |
应急方案(主观分) | 5 | 提供详细的应急方案内容,需包含但不限于重大事故、应急配送预案、反应时间、应急配送人员技术能力、食品卫生责任追究制度5个内容,提供的方案应逻辑正确,表述清晰,内容完整且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方案每包含上述1个方面内容且满足上述全部要求的1项得1分,总分5分,未提供的得0分。 |
应急补货能力 | 4 | 投标人能按采购人要求及时补货,具备应急采购、储备、运输等能力,根据投标人承诺,收到采购人布置的临时需求到完成送货时间最短的得4分,其余根据承诺时长依次扣0.5分,时间相同的按同一档次得分。 (提供承诺函及有效的配送时效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服务保障承诺 | 3 | 投标人承诺中标后针对本项目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保单保额为500万元以上的3分。 注:承诺格式自拟,未提供不得分。 |
总分100分 |
注:投标人提供的佐证资料模糊不清晰的,视同未提供。
注:
1、“商务评审因素 ”考察投标供应商或厂商的整体实力;“技术评审因素 ”考察投标供应商对 本项目的实际资源投入。
2、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指依据《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 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第十一条规定,在投标文件中出具《中小企业 声明函》;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指依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 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在投标文件中出具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 管理局(含新疆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企业指 依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 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七、合同管理安排
1)合同类型:其他合同
2)定价方式:其他定价方式。
3)合同文本的主要条款:国家税务总局政府采购规范3.0参考合同范本(按民法典修改)。
4)风险管控措施:依据法律法规规章,财政部规范性文件组织实施。
八、采购需求公示期限:
2025年10月24日至2025年10月28日17时00分止
九、意见反馈方式:
融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 ”)受国家税务总局贵阳市云岩区税务局(以 下简称“采购人 ”)的委托,对“ 国家税务总局贵阳市云岩区税务局2025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对采购人提供的采购需求进行公示,公开征询意见。
1、采购需求:详见附件;
2、意见反馈: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本项目文件采购需求公示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限内,反馈意见给代理机构。
3、意见反馈方式:对采购需求提出相关意见(应说明理由)应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并在公示期内将相关意见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提交至融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