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1(商品种数:1)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按本项目规定的时间在重庆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网上竞采进行网上报价并上传签字盖章的响应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报价的供应商将失去成交供应商资格。
1、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5 个日历日内完成项目的安装调试。
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包含:产品价、运输费(含装卸费)、搬运费、安装调试费、保险费、培训费、税费、采购代理服务费等完成本项目的一切费用。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供应商应按照明细报价表格式填写。
安装调试完成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采购人以转账的形式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的95%,剩余结算金额在质量保证期到期后支付,支付前成交供应商需向采购人开具正规发票。
项目所产生的交易纠纷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处理;若对协商处理结果有异议,供应商可向采购单位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反映,做进一步处理;若对处理结果仍有异议的,供应商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交易纠纷当事人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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