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自2020年1月1日以来具有厨房设备业绩; 注: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业绩合同和相对应的发票(发票金额须达到对应合同总价的80%及以上)。 二、一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磋商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磋商;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近3年内与常州高铁新城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常高新集团有限公司及旗下所控股子公司无诉讼关系;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