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呈贡区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的通知》(呈政办发〔2016〕97号)、《昆明市财政局关于规范昆明市政府购买服务的通知》(昆财综〔2020〕9号)文件精神,昆明南站地区综合管理办公室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2025年下半年职工食堂食材配送服务,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项目名称
目录代码:B1105,目录名称:餐饮服务
项目名称:昆明南站地区综合管理办公室2025年下半年职工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二、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昆明南站地区综合管理办公室
三、购买主体单位性质
行政机关
四、项目概况
(一)本项目主要工作内容
负责昆明南站地区综合管理办公室职工食堂食材每日配送服务,配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猪牛羊肉类、果蔬类、干货调味品类、加工食品类、其他农副产品类、食堂易耗品类,水产品类、禽类、蛋类、奶制品类。
五、预算资金
(一)项目预算:16.5万元。
(二)资金来源:职工食堂补助经费中据实列支。
六、承接标准
依法登记成立的食材配送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依法登记设立,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具有独立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
(三)具备该项目经营资格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食品经营许可证、廉政承诺书、服务承诺书、工作人员健康证件;
(四)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专业人员和专业配送车辆;
(五)参与人员能接受相关保密审查等。
七、目标要求
购买服务的工作目标和要求
(一)服务方需按照签订服务协议内容,开展好昆明南站地区综合管理办公室职工食堂食材配送服务工作;
(二)服务方在开展工作中,需对昆明南站地区综合管理办公室职工食堂食材配送服务相关信息进行保密,未经昆明南站地区综合管理办公室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透露相关信息(法律规定的情形除外);
(三)服务方在开展食材配送工作中,不得延误影响昆明南站地区综合管理办公室职工食堂正常运行。
八、服务期限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截至2025年12月31日。
九、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115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目录以内、集中采购目录以外且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十、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十一、响应方式
(一)公示期为2025年6月10日到6月17日,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5年6月17日前报名响应。
(二)请有意向参与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关注招标公告,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联系人及电话:王老师0871-659553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