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鮀滨职业技术学校食堂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7-16 17:41:16 admin 0

广东泓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汕头市鮀滨职业技术学校(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汕头市鮀滨职业技术学校食堂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项目编号:HS25QY067

二、采购项目名称:汕头市鮀滨职业技术学校食堂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数量:1项

四、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采购政策):

1.    采购项目内容:汕头市鮀滨职业技术学校食堂服务采购

2.    项目基本概况介绍:汕头市鮀滨职业技术学校现有三个校区(汕樟、广厦和衡山校区),学校学生食堂现需供应商负责师生一日三餐(早餐、午餐、晚餐)、以及公务接待工作餐的食品采购、加工;食堂工作区域的卫生保洁、厨房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为提高食堂管理水平,保障食堂的膳食、食品安全、食堂环境卫生,保障职工及其他用餐人员饮食科学均衡,现拟对汕头市鮀滨职业技术学校食堂服务进行采购。

3.    采购人的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中的“采购需求书”。

4.    需要落实的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

五、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部(总公司)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部(总公司)授权的,总部(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1.3.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1.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1.5.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2.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须为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餐饮业)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响应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响应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5.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1)、由负责资格性审查人员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2)、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6.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主体业态应包含“餐饮管理企业”或“餐饮服务经营者”;经营项目应包含“食品经营管理”“热食类食品制售”其中之一;如国家或地方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    已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说明:获取招标文件时,供应商代表须提供以下资料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招标文件事宜的,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注:

1)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如不符合的,不应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否则在查核后将被拒绝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2)已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或符合性审查。

3)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纸质招标文件,同时电子招标文件免费提供。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5年7月17日至2025年7月23日期间(上午09:00至12:00, 下午14:30至17:30,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泓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汕头市龙湖区韩江路23号嘉福大厦B区8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8月6日 09时30分。

八、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汕头市龙湖区韩江路23号嘉福大厦B区8楼会议室。

九、开标时间:2025年8月6日 09时30分。

十、开标地点:汕头市龙湖区韩江路23号嘉福大厦B区8楼会议室。

十一、本项目采购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25年7月17日至2025年7月23日止。

十二、联系事项: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泓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小姐    地址:汕头市龙湖区韩江路23号嘉福大厦B区8楼

联系电话:0754-88080038-8028


采购人:汕头市鮀滨职业技术学校

联系人:黄先生   

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汕樟路35号

联系电话:0754-88883230

地址

南京江北新区丽景路2号软件园研发大厦A座8楼(整层)

邮箱

maxun@leniucn.com

电话

025-85303775(177495016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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