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采购包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如供应商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供应商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
采购包2: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采购包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如供应商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供应商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
采购包3: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采购包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如供应商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供应商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供应商需提供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四川省食品小经营店备案证》或食品经营许可备案电子证书或预包装食品经营者信息备案采集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进行电子签章)。。
采购包2:
(1)供应商需提供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四川省食品小经营店备案证》或食品经营许可备案电子证书或预包装食品经营者信息备案采集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进行电子签章)。。
采购包3:
(1)供应商需提供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四川省食品小经营店备案证》或食品经营许可备案电子证书或预包装食品经营者信息备案采集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进行电子签章)。。
投诉受理单位:攀枝花市财政局;联系电话:0812-3342930。